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办网站 www.hnsfpb.gov.cn 时间:2017年06月29日 【字体:

根据《预算法》有关“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76号)有关各省直单位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予以公开的文件精神我办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主管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制订全省扶贫开发政策和工作规划;指导各级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审核、批复各地申报的扶贫项目;指导和协调全省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参与管理贫困地区与国际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交流;制订扶贫培训和科技推广计划,组织指导扶贫开发培训,协调贫困地区扶贫科技推广等。

()机构设置情况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督查(人事)处,规划财务处、开发指导处、法规处、社会扶贫处、贫困监测处、政策协调处7个处室,另设有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室。下辖省扶贫开发培训中心、下挂靠省扶贫基金会办公室两个二级单位。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71人,其中参公管理编制62人,事业编制9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70人,另有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9人。

    二、部门整体收支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收入情况。省财政2016年下达我办机关和二级单位机关财务资金指标3169.2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2169.03万元,年度追加安排694.68万元(其中:2015年度绩效资金43.78万元,2016年省级机关单位工资、离休费和基本养老金提标资金21.20万元,绩效工资28.50万元,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经费27.50万,省直驻长地区机关单位津贴100.7万,省直驻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整补助金18.80万,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2万元,从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的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预算调整到省级项目支出预算425万元),上年财政指标结转305.53万元。

  (二)支出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决算总支出289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92万元,项目支出1763.20万元。按经济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880.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80.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4.09万元、资本性支出56.55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办机关及二级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016年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921.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709.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10万元。年中追加269.68万元,上年结转74.39万元,全年合计1265.10万元。

    2016年决算基本支出1127.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880.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4.09万元。决算基本支出总额比年初预算批复节支137.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节支118.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比预算节支27.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超预算8.87万元,主要为调资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离休人员医药费超预算。指标结余137.17万元。

    2、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为完成业务工作专项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扶贫规划编制、专项调研和课题研究、业务培训、扶贫宣传、工作考核考评等扶贫业务专项工作。

    2016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1248万元,年中追加行业管理费425万元,上年结转231.14万元,全年合计1904.14万元。

    2016年决算项目支出1763.1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706.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6.55万元。指标结余140.94万元。

    3、“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我办“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72.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40万元。

    全年决算“三公”经费支出46.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2.32万元。较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76.02万元下降29.78万元,下降39.17%;比年初预算节支26.16万元,节支率36.13%。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预算

决算支出

比预算节支

金额

节支率%

因公出国(境)费用

8.00

0.00

8.00

100%

  公务接待费

22.00

3.91

18.09

82.2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2.40

42.32

0.08

0.19%

  合计

72.40

46.74

26.16

36.13%

    1)因公出国(境)费用

    全年发生因公出国(境)0批0人次,费用0万元,比预算节支8万元。

    2)公务接待费

    全年共接待42批351人次。全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3.91万元,比预算节支18.09万元,节支82.23%;较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4.77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我办没有新购公务用车,年底实有公务车4台。全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42.32万元,较年初预算节支0.08万元,节支0.19%;较2015年支出减少22.02万元。平均每台车的运行费用为10.58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评价情况

    对照湘财绩〔2017〕6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指标,我办从预算编制、预算配置、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等方面对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配置指标

    编制数71人,在职人数70人,在编制控制范围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8.59%。“三公”经费本年预算数为72.40万元,上年预算数为113.50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36.21%,控制较好。

    (二)预算执行指标

    2016年年末结余290.23万元,预算完成率90.84%。2016年年初预算2169.03万元,年中追加预算694.68万元,预算控制率为32.03%。剔除政策性追加人员经费因素242.18万元(其中:2015年度绩效资金43.78万元,2016年省级机关单位工资、离休费和基本养老金提标资金21.20万元,绩效工资28.50万元,省直驻长地区机关单位津贴100.7万元,省直驻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整补助金18.80万,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2万元),预算控制率为20.86%。无新建楼堂馆所情况。

    (三)预算管理指标

    2016年我办预算管理各项指标控制较好,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1.34万元,实际支付公用经费总额73.63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72.66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数72.40万元,实际支出数为46.24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63.87%。政府采购预算数584.59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577.16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98.73%。我办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预算管理: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一是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先后制订了《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省本级培训资金内部管理办法》、《财务报账清单及程序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办公用品领用制度》、《会议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务制度,从制度上对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培训和会议管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财务监督等进行了明确。二是针对“三公”经费的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的《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财政部印发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制订了《湖南省扶贫办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省扶贫办车辆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上述制度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2、严格预算管理。坚持财务收支两条线的科学化管理方法,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单位财务账目统一管理核算。所有支出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有效杜绝了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

    3、加强支出管理。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出国(境)严格执行先行审核制度;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招待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的有关规定,不搞超规格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二是严控会议费和培训费。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和省财政厅有关会议、培训的规定,合理安排各类会议、培训活动,会议、培训规模和开支标准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三是压缩一般性支出。引导和规范全体工作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厉行节约,合理确定一般性支出的范围和标准,做到应支尽支、应支才支,并制定了《厉行节约工作措施》。四是严格执行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费用开支用公务卡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现金结算。

    4、严格遵守报账程序。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经费开支报批审核一支笔。且须先有预算,遵守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经费报销严格执行审批报销程序和报账手续,避免超预算、超计划开支经费的问题,有效保证了单位预算执行规范有序。

    5、认真落实部门预决算公开制度。按照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办在门户网站于2016年3月6日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于2016年9月5日公开了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社会反响良好。

    四、履职效益指标

    2016年,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取得了明显成效。年初,省政府确定我办为民办实事任务为年度减少贫困人口110万人,到年末,全年减少了125万贫困人口,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的113.6%,并有1053个贫困村脱贫出列,武陵源区和洪江区2个省级贫困县率先脱贫摘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5%以上,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脱贫攻坚实现了首战告捷。在构建政策体系、夯实脱贫攻坚基础、强化基础建设和分类帮扶贫困对象等方面取得较大成效,尤其是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全面推进脱贫攻坚“七大行动”,为实现年度脱贫攻坚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发展特色产业脱贫。深化“四跟四走”产业扶贫,省级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亿元,实施重点产业项目86个,直接帮扶20万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全省新增扶贫小额贷款93.5亿元,帮扶23万户贫困户发展产业。在60个县556个贫困村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在全省30个县开展乡村旅游扶贫,吸纳各类资金4亿元,受益贫困人口6万多人。二是开展劳务协作脱贫。全省新增转移就业贫困人口15万。探索形成劳务协作脱贫试点“114”模式(即“一套机制+一项平台+四个关键环节”),帮助湘西自治州18.96万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新增转移就业1.9万余人。三是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和贫困农户危房改造。搬迁16万贫困群众,768个安置项目如期完成,帮助7万贫困农户完成了危房改造任务。四是加强教育脱贫。精准资助111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生,分步实现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贫困县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高中生全部享受到免学杂费政策,5.3万名贫困家庭“两后生”接受职业技能教育。五是实施兜底保障脱贫。将农村低保指导标准从原来的165元/月提高到220元/月,精准识别出39.2万符合条件的兜底保障对象。六是开展医疗救助脱贫。出台对参加新农合的贫困人口就医费用报销比例提高 10%、将低保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 50%等特惠政策。七是探索生态补偿脱贫。中央、省投入到贫困县的林业资金达21.4亿元。40个片区县、重点县安排1.1万名贫困人口就地转为护林员,带动5万人脱贫。

    行政效能方面,我办切实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2016年,强化部门整体支出费用管理,在规范机制、简化程序的基础上,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以电子化、网络化、自动化办公为依托,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健全完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及其子系统、湖南扶贫网等平台管理维护,推进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审核系统等审批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及时公开信息,回应公众关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信息,对于湖南扶贫网收到的咨询投诉,做到了件件有回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坚决纠正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规使用公车等行为,重点整治超标准接待和被接待、收送红包礼金、收送农副产品、上班纪律松懈、为官不为等现象,创新会议形式,减少会议数量、“三公”经费持续降低。

    社会公众满意度方面,2016年,我办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得到了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我省在扶贫开发政策方面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打造湖南特色和亮点,创造了一系列可复制的经验,如产业扶贫“四跟四走”等,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中央办公厅《工作情况交流》对此作了介绍。2016年4月,中央主流媒体齐聚湖南,深度报道我省脱贫攻坚经验。在年度省直单位绩效考评中,我办被评为优秀等次。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办党组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部署,成立了由王志群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由规划财务处牵头,组织机关各处室和培训中心、基金会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制定自评工作方案和指标评价体系,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明确要求。第二阶段为处室、单位自评,对照自评方案和评价指标,各处室、单位开展自评。第三阶段为终评阶段,规划财务处在各处室、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凭证,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我办自评得分96.96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整体支出情况分析,我办目前在整体支出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预算控制率较高。2016年年初预算2169.03万元,年中追加预算694.68万元,剔除政策性追加人员经费因素242.18万元,追加预算有452.5万元,预算控制率为20.86%。主要原因是我办扶贫攻坚任务繁重,扶贫宣传、扶贫成效考核督查任务重、时间紧,年初预算不足,主要通过年中追加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来弥补。

(二)预算执行存在偏差。在预算执行中,存在预算子项调剂现象,主要是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其他交通费等超预算,离休干部医疗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超预算定额安排。政府采购决算明细与年初批复明细有差异,年中存在调整采购情况。

(三)预算执行进度较慢。上年结转资金要求在6月底执行完毕,但由于指标下达较晚,执行速度受到一定影响;政府采购和扶贫培训费预算执行存在集中到年底支付的现象。

    七、改进的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及我办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如下改进措施: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一是加强支出分析,增强对各项经济活动的预判能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二是加强内部配合。充分征求各处室意见,根据各处室的业务情况和年度工作计划,合理确定各项支出,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三是加强资产清理。彻底清查单位资产、资源状况,摸清家底,遵循“合法合规、服务公众、厉行节约、调剂优先、物尽其用”的原则,合理确定支出范围、开支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

    (二)严格执行预算。加强支出管理,非经规定程序和批准,不随意变更和调整预算,严格控制年中追加预算规模,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增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严格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审批,降低预算控制率。

(三)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计划的衔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推进,实施项目开展进度跟踪和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

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指标说明

得分

投入

10

预算配置

10

在职人员控制率

5

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5

三公经费变动率

5

三公经费变动率0,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5

过                                                                                                                                       程

60

预算执行

20

预算完成率

5

100%计满分,每低于5%2分,扣完为止。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4.96

预算控制率

5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2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该指标以2016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5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2分,扣完为止。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该指标以2016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5

预算管理

40

公用经费控制率

8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1分,扣完为止。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8

三公经费控制率

7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7

政府采购执行率

6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2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6

过                                                                                                                                       程

 

预算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8

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
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8

资金使用合规性

6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6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5

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5

产出及效率

30

职责履行

8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8

根据绩效办2016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350*8

 

8

履职 效益

10

经济效益

5

对经济发展带来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

 

5

社会效益

5

对社会发展带来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

 

5

12

行政效能

6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6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6

90%(含)以上计6分;
80%(含)-90%,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6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省扶贫办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16年实际在职人数

控制率

71

70

98.59%

经费控制情况

2015年决算数

2016年预算数

2016年决算数

三公经费

 76.02

 72.40

 46.24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64.34

 42.40

 42.32

       其中:公车购置

0   

 0   

 0  

             公车运行维护

 64.34

 42.40

 42.32

   2、出国经费

 2.99

 8.00

0   

   3、公务接待

 8.69

 22.00

 3.91

项目支出:

 1,045.60

 1,904.14

 1,763.19 

    1、业务工作专项

 1,045.60

 1,904.14

 1,763.19 

    2、运行维护专项

0   

0

0   

          ……

 -   

-

 -   

公用经费

 54.51

 101.34

 73.63

    其中:办公经费

 7.66

 4.50

 0   

          水费、电费、差旅费

 14.03

 8.66

 8.63

          会议费、培训费

0

 28.00

 27.50

政府采购金额

——

584.59 

 577.16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0

0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16年完工项目)

批复规模

实际规模(

规模控制率

预算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万元)

投资概算控制率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制定了《湖南省扶贫办厉行节约工作措施》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除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