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省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市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纲要(2011-2020年)》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的具体实施和社会各界的帮助支持下,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我省大力推进扶贫开发的过程中,社会各界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拓宽帮扶领域、丰富帮扶形式、提升帮扶层次、加大帮扶力度,涌现出一大批真情奉献、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经请示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授予浏阳市发改局驻沙市镇黄花村扶贫工作组等55个集体 “全省社会扶贫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周佳良等107名同志“全省社会扶贫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界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坚持和发扬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培育并践行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我省社会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我省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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