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指标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办网站 www.hnsfpb.gov.cn
时间:2015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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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财农指〔2014〕221号
相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农〔2014〕208号),现将2015年度中央财政提前通知的扶贫发展资金指标提前下达你市(州、县),详见附件。请列入2015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待201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2〕26号)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加强资金监管。
附件:2015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指标分配表(分发)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30日
2015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指标分配表(分发).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