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3号)有关要求,我办高度重视,成立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评工作小组,制定了2015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评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对2015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安排、使用及管理
(一)资金安排情况
2015年,省财政年初部门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1966万元,年中追加30000万元专项用于扶贫开发。分别由省扶贫办、省以工代赈办、省财政厅、省民委、省老区办等部门单位管理。其中:省扶贫办72000万元、省发改委以工代赈办2100万元、省财政厅2100万元、省民委3000万元、省老区办2200万元、扶贫事业发展566万元。
(二)资金拨付情况
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7160万元,主要考虑省级推进的重点工作,于7月份下达;第二批省新增扶贫资金(省新增资金3亿元于11月底明确)3484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重点工作,以及结合年度工作考核、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分配,于12月份下达。
(三)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坚持瞄准重点、精准帮扶、注重实效,聚焦贫困村、贫困人口,做到了“三个突出”:一是突出帮扶到户。探索采用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帮扶方式,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帮扶到户,全年用于直接帮扶到户的资金为50408万元,占全部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72000万元的70%。二是突出重点区域。全年投入片区县和重点县55937万元,占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的77.69%。三是突出重点项目。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扶贫”与“扶智”并重,深入开展产业扶贫,扶持壮大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加快贫困地区农民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投入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为51023万元,占省级财政扶贫资金70.87%。
(四)资金监管情况。
一是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制度,今年安排的中央和省资金计划全部在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省财政厅网站公开公示。积极推进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全部重点(片区)县公开了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公示制度,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项目一律在村级公开栏公示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项目内容、扶持对象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加强资金监管。结合项目审批权下放,省市两级把工作重心放在加强资金项目监管上,总的原则是“市监管、省核查”,省每年抽查1/3的县和重点项目,要求市州监管对所有县和重点项目全覆盖。我办联合省财政厅组织了省对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将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县市区全部纳入考核范围;2015年8月底,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组织工作人员和第三方机构力量,组成12个督查组对全省42个县进行实地检查,将考评结果全省通报,对考核为A、B等级的给予奖励。11月底,又在全省108个县市区组织开展扶贫重点领域工作和扶贫资金交叉督查,较好地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据统计,省级全年开展扶贫开发综合督查、建档立卡工作督查、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等12次,均以扶贫资金为重点或重要内容,实现了对所有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市区检查的全覆盖,形成了资金监督检查的常态机制。三是加强资金使用计划管理。2015年,我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湘扶办发〔2015〕30号),明确了项目审批权下放后各县市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原则、分配重点等要求,防止出现“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现象。严格要求各县市区将审批的项目报我们和省财政厅备案,严格监督备案项目的调整。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季报制度,实行每季度一报,将资金的配套、支付、使用、投向、整合情况统计汇总,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有效。
(五)资金使用成效。
2015年,我省全年减少贫困人口110万人,5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4年增长11%,增幅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呈现出脱贫提速、发展提效、民生提质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工作和做法
(一)形成打赢攻坚战的良好态势。
我省按照中央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顶层设计,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一是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省市县乡党委政府整体联动,各级扶贫部门履职尽责,相关部门共同发力,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2015年,14个市州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85亿元;省扶贫办增加了2个处室、10个编制,市县两级扶贫部门增加人员编制400人;乡镇增设扶贫工作站500个,增加工作人员1200人。二是政策支撑体系不断完善。2015年7月20日,省委召开十届十三次全会,通过了《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8月3日至5日,省委举办了高规格的扶贫开发培训班,市县两级和省直部门一把手参加,促动很大、影响很大。着力构建 “1+10+17”的脱贫攻坚政策支撑体系,目前10项保障机制、17个行业部门的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基本构建。2015年12月4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生效。今年4月1日省委省政府又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系统部署推进脱贫攻坚。各市州、县市区也围绕脱贫攻坚,出台了一系列过硬政策举措。三是扶贫氛围不断浓厚。积极对接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准确宣传解读中央和省扶贫开发决策部署、政策举措,广泛宣传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成就、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2015年在中央媒体发表各类新闻和信息585条,在省级媒体发表1539条,尤其是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期间,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登“湖南两年脱贫200万”的报道,在全国产生了积极效应,唱响了脱贫攻坚的湖南声音。四是自身建设不断加强。通过狠抓学习培训,提升能力素质,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任务。8月3日至5日,省委举办了高规格的培训班,推动领导干部中的“关键少数”进一步深化对扶贫的认识、提升抓扶贫的能力。围绕精准扶贫,组织开展了建档立卡、金融扶贫、产业扶贫、驻村帮扶、信息督查等系列培训班,提高了扶贫干部的能力水平。同时,各级扶贫部门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狠抓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省扶贫系统没有发生一起影响恶劣的违法违纪案件。
(二)夯实脱贫攻坚坚实基础。
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我省不断完善精准扶贫顶层设计和制度框架,创新体制机制,为脱贫攻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一是提升建档立卡数据质量。2015年我省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建档立卡“回头看”和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核实扶贫对象,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留”地清出去,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少”地纳进来,全省通过专项清理动态平衡后减少21万余名贫困对象,提高了建档立卡数据质量。二是健全扶贫考核机制。2015年9月份,省委省政府两办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面建成小康考核和贫困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通知》,推动贫困县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扶贫开发上来。按照考核办法兑现奖励。各地在健全扶贫考核上也做了有益的探索,构建了完善的考核体系。三是完善驻村帮扶机制。建立了驻村帮扶选派入驻、职责任务、监督管理、考核问责等机制,加大了驻村帮扶力度,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派出的扶贫工作队由上年的50个,增加到了191个,省市县乡四级实现了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全省组织63万名党员干部参加了省委组织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一进二访”(进贫困村贫困户、访困问需、访贫问计)活动,与187.3万户贫困对象结穷亲,基本实现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同时,规范了驻村帮扶工作,明确了“12+1”的帮扶任务。四是建立贫困对象进退出机制。已经制定“十三五”年度脱贫摘帽计划,省扶贫工作重点县、比照县原则上在2017年前(含2017年)摘帽,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片区县在2019年前(含2019年)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按照“前三年集中攻坚、后两年巩固扫尾”的要求,确保到2018年,全省现行标准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比例达80%,到2020年全面实现脱贫。制定了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机制和管理办法。
(三)扎实推进扶贫重点工作。
我省紧扣全年脱贫任务,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在六个方面实现了突破。一是产业扶贫抓出了特色。坚定“四跟四走”产业扶贫路子,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亿元,实施省级重点产业项目76个,直接带动19万贫困农民增收,有效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二是金融扶贫做大了规模。在97个县整体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对95.8万户贫困农户进行评级授信,授信额度185.4亿元,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9亿元,带动15万户贫困农户通过发展产业增收脱贫。同时,与农发行、农行、国开行、信用联社等6家金融机构签订金融扶贫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金额达3600亿元。其中麻阳县全面铺开小额信贷工作,授信率达92.4%,授信金额达4.65亿元,发放小额信贷1亿多元。三是贫困农户危房改造成效明显。继续实施危房改造“百千万”工程,完善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加大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力度,帮助4万余户贫困农户圆了安居梦,比2014年增加2万余户。四是雨露计划提升了影响。全省帮助4万名贫困对象完成职业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的贫困对象达26.5万人。在网上申请参加2016年度职业学历教育的贫困家庭“两后生”6万余人,超历史记录。五是新的扶贫开发领域得到了拓展。我省在电商扶贫方面,第一批选取了19个电商扶贫重点县,与阿里巴巴、京东等知名电商平台签订了电商扶贫合作框架协议。在旅游扶贫方面,围绕国家批复的14个乡村旅游扶贫试点村,在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县各选择一批村办点示范,着力打造乡村旅游扶贫的样板。在资产收益扶贫方面,已在全省17个县开展试点,2015年共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000万元,整合其他各类资金2.9亿元,直接帮扶贫困对象1.7万户。
(四)凝聚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平台,以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沟通对接机制,为行业部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提供优质服务。一是协调推进行业扶贫。我省发改委牵头实施了大湘西地区全面小康“三年行动”计划28大专项,统筹推进了罗霄山片区92个重点项目;省财政厅对贫困地区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达200多亿元;省交通厅新改建贫困地区农村公路4000多公里;省水利厅全年安排贫困地区中央和省级水利投资43亿元,全年解决715万人的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省教育厅向片区县投入资金16.4亿元支持薄弱学校改造和建设;省住建厅将危改资金重点向贫困农户倾斜;省人社厅组织开展3万人的贫困地区劳动力技能培训,帮助41万特别困难的贫困人口缴纳养老金;省卫计委资助农村困难群体参加新农合130万人。二是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启动了“万企联村、共同发展”和“村企共建”项目,广泛引导非公企业通过产业联村、项目带村、智力扶村等形式与农村开展合作对接,全省共有6700余家企业与9800多个行政村开展合作对接,累计投入资金达到120亿元,受益贫困人口200多万。实施“一家一”工程,助推1万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实现就业。三是协调推进对口帮扶。协调经济发展较快的7市分别对口帮扶湘西自治州7县,2015年直接投入资金上亿元,帮助引进项目资金5000多万元,实施项目30多个,为加快我省整体脱贫步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扶贫资金投入与需求的矛盾比较突出。近年来,扶贫专项资金投入保持了较快增长,尤其是去年,省级配套扶贫资金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但由于受历史、政策、体制、地方财政配套能力等诸多因素影响,资金仍然紧张。2015年底,我省仍有465万贫困人口,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268266万元,贫困人口人均投入550元左右。在精准扶贫背景下,贫困地区农民呼声高,需要解决的问题多,财政扶贫投入仍显不足。特别是在实施年度减贫计划、实现精准脱贫的要求下,贫困农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条件的需求同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之间的差距更加明显。
二是资金使用进度较慢。2015年,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市区结余129501万元(中央和省级资金捆绑使用),结转结余占2015年中央、省市县专项扶贫资金总数的27%。资金结余原因一是省级新增资金到11月底才明确,资金文件下达时间比较晚,项目实施未完成。二是主要是受气候、季节等因素影响错过了实施季节的项目,部分为采取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方式帮扶需验收后兑现资金,没有及时完成报账。
四、建议
1.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支持,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尽快出台《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
2. 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进一步简化程序,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在省人大批准预算后60日内,将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全部下达到县。县级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建立资金预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