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 王志群
(2017年4月26日)
建辉副省长,同志们:
下面,我就扶贫部门如何配合、支持开展全省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不单是民政部门的业务工作,而且是精准扶贫与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的重要内容。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提升全省精准识贫工作水平,对于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发挥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扶贫部门要着眼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配合民政部门高质量完成认定清理整顿工作。
二要加强工作对接。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涉及面宽、政策性强、利益矛盾突出,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统筹推进,需要民政、扶贫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接。首先,要对接认定清理标准。今年省政府常务会议已研究并明确我省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3026元)。因此,不管是民政低保清理,还是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都必须统一对标3026元的标准线,不能自立标准各行其是。第二,要坚持整户纳入的原则。不管是低保户的清理,还是贫困户的识别,都要以户为单位,应进尽进、应出尽出,坚决杜绝拆户、并户、搞平衡照顾等做法。第三,在专项清理整顿基础上,要将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户纳入建档立卡扶贫系统,同时还要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低保范畴,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两线合一、无缝对接。
三要建立长效机制。低保对象和兜底对象专项清理后,要把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照低保和扶贫信息编制要求,做好信息采集工作,首先编制纸质档案,待与国家扶贫办衔接后,统一开放系统进行录入。要建立低保、扶贫相协调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低保、扶贫信息共享。扶贫部门要把当年脱贫数据和名单及时提供给民政部门,民政部门也要将动态变化情况及时提供给扶贫部门,以便在扶贫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新。
同志们,开展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既是省委省政府的明确要求,更是我省脱贫攻坚的现实需要。各级扶贫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扎实严谨的作风,配合民政部门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工作任务。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