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简报】2017年第18期

  • 索引号:430S00066/2017-87569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省扶贫办
  • 发文日期: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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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扶贫简报】2017年第18期

 

娄底市开展“人穷志不穷、脱贫靠自身”

自强自立行动

 

近日,娄底市印发《关于在全市贫困群众中倡导开展“人穷志不穷、脱贫靠自身”自强自立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从现在起到2020年底,在全市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中倡导开展“人穷志不穷、脱贫靠自身”自强自立行动。

《意见》提出,以村为单位自觉开展“五治”行动。一是治“惰”。摆脱消极、悲观情绪,克服等、靠、要的思想,立志向、长志气,“人穷志不穷,脱贫靠自身,党的政策好,绝不当懒虫”要成为广大贫困群众的共同心声和内心愿望。二是治“懒”。改掉“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习气,从身边的事做起,从力所能及的事做起,勤俭持家、勤劳致富,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属于自己的生活。三是治“脏”。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保持家里和房前屋后干净整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四是治“赌”。远离牌桌、赌桌,摒弃“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投机心理,不打牌赌博,不买地下“六合彩”,把时间和精力用于发展生产。五是“愚”。认真学文化、学技术,千方百计送孩子上学读书,学会生产生活的技能,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努力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

(根据娄底市扶贫办有关材料整理)

 

 

绥宁:坚持“四跟四走” 开创产业扶贫新局面

 

近年来,绥宁县以“四跟四走”为指引,积极推进以扶持百名产业扶贫带头人、培养千家产业扶贫示范户、脱贫万户贫困农户为主要内容的“百千万”产业扶贫工程,走出了一条产业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盈利、贫困户增收的产业扶贫路子。

一、通过四种途径确保收益。一是土地流转得租金。鼓励支持产业带头人流转贫困户土地,增加贫困户土地流转收入。二是劳务合作得薪金。产业带头人与贫困户开展劳务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贫困户务工,增加贫困户劳务收入。三是股份分红得股金。贫困户以资产、土地、产业帮扶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等入股分红。四是保底收购得售金。产业带头人与贫困户签订保底收购合同,政府提供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确保贫困户获得稳定的销售收入。

二、实施五大举措加速推进。一是办点示范。县乡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办点,通过抓点带面,以点促面,形成示范效应。二是表彰奖励。每年评选表彰20名产业扶贫状元、1000户产业脱贫模范户,分别奖励2万元、2000元。三是技术指导。根据产业带头人的行业特点,一个产业一个产业确定技术指导部门,一个基地一个基地明确技术服务专人,进行定点跟踪服务。四是严肃责任。明晰带头人与贫困户之间的权责内容,双方严格按照约定内容进行。五是严格考核。纳入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内容,单列考核、单项计分,坚持月督查、季讲评、半年巡查、年终考核。

三、明确六种模式促进合作。一是股份合作型。由产业带头人牵头,联合贫困户组成股份制实体,贫困户以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产业帮扶资金、土地等入股,按照同股同权、共担风险的模式建立规范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二是专业合作社型。产业带头人联合贫困户组建专业合作社,实行统一经营管理、贫困户按股分红和统分结合(合作社负责农资供应、技术指导、保底收购,贫困户分散生产经营)两种模式。三是土地流转型。由乡村组织贫困户与带头人协商,将土地流转给带头人,带头人优先雇请贫困人口务工。四是销售帮带型。由有较强农产品营销能力、业绩优秀的企业(带头人),对贫困户农产品实行订单式保护价收购。五是委托帮扶型。委托有能力、有意愿的带头人结对帮扶贫困户,对连续结对帮扶5年,每年带动贫困户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的带头人,可获得所结对贫困户产业帮扶资金的25%六是直接帮扶型。对既有产业发展愿望,又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以奖代扶、贷款贴息等方式直接扶持其发展产业。

四、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发展。制定出台1+X”产业发展扶持政策,“1”即《关于开展“百千万”产业精准扶贫工程的实施方案》,对全县产业发展作出原则性规定。“X”即针对每个扶贫产业制定具体指导政策,其中,县域主导扶贫产业政策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制定,乡域特色扶贫产业政策由乡镇政府制定,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目前,该县已出台青钱柳、油茶、东山花猪、步步高扶贫产业基地、杂交水稻制种、楠竹、油菜、正邦集团牲猪养殖等8项产业指导政策,涵盖资金奖补、扶贫贷款、技术服务、农业保险、产品销售等各个方面。

(根据绥宁县扶贫办有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