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和平委员:
我办对您《关于对武陵片区高山人群实施精准扶贫的建议》中提出“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武陵山片区高山人群整体搬迁”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战略部署,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省委省政府决定“十三五”期间对全省80万左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为了精准识别、准确核定搬迁对象,省扶贫办制定并下发《湖南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确认办法(暂行)》,明确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范围是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各县(市区)据此以自然村、寨、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予以具体确认。您建议中提到的武陵片区高山人群,只要是在各县(市区)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范围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我们扶贫部门将积极支持,做到应搬尽搬。
今年一季度,我们组织力量按照贫困农户申请、村委会初审及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及公示、县级政府审批及公告、签订搬迁协议五个环节,逐人逐户进行了精准核实。作为扶贫部门我们将积极支持并保障和维护好贫困对象的合法权益,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贫困对象的搬迁得到优先规划和实施,确保各类资金主要用于贫困对象的搬迁建房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产业后续帮扶。为此,中央和省里配套出台了系列保障政策,包括财政政策、投资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等等。这些政策都是为了保障贫困对象易地搬迁工作。作为参与单位,扶贫部门将积极促进这些政策的落实落地,确保搬迁贫困对象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顺利实现搬迁脱贫的目的,真正做到搬迁一户、受益一户、脱贫一户。
感谢您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扶贫办
2016年5月9日
联系单位:省扶贫办社会扶贫处 电话:0731-8221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