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提案0735号《关于对全省金融扶贫工作加大民主监督的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66/2017-95215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省扶贫办
  • 发文日期: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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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关于对政协提案0735号《关于对全省金融扶贫工作加大民主监督的建议》的答复

盘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全省金融扶贫工作加大民主监督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对此,我办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经办领导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金融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举。2013年以来,我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特惠、定向、精准的金融扶贫机制,取得了一定成绩。2014年11月底,我办联合省农村信用社,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开以贫困户小额信贷为主体的金融产业扶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国家五部委的高度肯定,成为了全国精准扶贫三大品牌之一,其经验在全国推广截止2017年5月底全省已对206.7万户贫困农户开展评级授信,参评率94.5%,有169.5万户获得有效授信,授信率83%,授信金额407亿元,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35亿元,贷款余额117.72亿元,共带动35.5万贫困农户120余万贫困人口通过发展产业增收脱贫,风险补偿金总额达14.08亿元。

2015年,针对单个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能力不足的问题,我们积极探索,在户贷户用的基础上和省农村信用联社共同创新实施了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模式。分贷统还,即在扶贫产业项目中,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与贫困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由贫困农户申请贷款,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负责统一使用、统一经营管理、统一偿还本息,共享收益的模式。该模式有效提升了贫困农户贷款获得率,扩大了扶贫小额信贷规模。同时,激发了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参与扶贫的热情,解决了贫困农户缺乏产业项目、信贷需求不旺,参与产业发展分散、缺乏企业带动等问题。

由于分贷统还模式是一项创新性工作,一些地方没有认真解读、严格把握好政策,导致执行中出现了“跑偏走样”。案中提到的关于扶贫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客观存在。我办从推进这一工作伊始,就把规范安全发展挺在前面,对于各地存在问题,高度关注。今年初,我们与省农村信用联社共同抽调9名干部组成2个专项督查组14个市州以及126个扶贫小额信贷推进县市区开展常态化督查指导,截止目前,已先后到永州市、邵阳市、郴州市、娄底市、岳阳市、张家界市等所属20个进行了专项督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针对分贷统还业务跑偏,亟需规范整改的情况,我办及时与省农村信用联社沟通磋商,于4月28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整改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业务的通知》(湘扶办联〔2017〕8号),明确规定自发文日起,各县市区一律暂停采取分贷统还模式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对前期已实施的分贷统还业务,按相关文件要求予以规范整改,待整改规范后视整改情况另行通知。并于5月9日,在长沙召开了 14个市(州)分管金融扶贫的负责人参加全省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业务整改规范座谈会,对下一阶段整改规范工作进行重点安排部署。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切实加强扶贫小额信贷资金项目监管,严防金融风险,坚决打击投机分子违法违规利用扶贫政策的行为,确保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也真诚地欢迎省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相关部门加强对金融扶贫开展情况的监督,使之更好地助力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为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提供强力支撑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望继续多为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建言献策。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6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