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连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帮扶工作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建议
我们在“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明确提出,“培育壮大贫困地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力争实现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自主选择加入1个合作组织。实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推进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十三五’期间,全省培育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000家、家庭农场或专业大户10000家。”同时,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2016年在全省贫困县和部分非贫困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有效解决了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二、关于“因地制宜,创新思想”的建议
我们按照“四跟四走”精准产业扶贫思路,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则旅的原则,采取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等三种方式,帮助贫困群众发展或参与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推进农业扶持政策由注重扶持农产品的规模向注重扶持农产品的区域地理标志品牌转变,扶持发展“一县一品”作为名优特产品主攻方向,打造特色产业品牌。2014年以来,全省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亿元,整合其他资金60亿元,引导690家企业与合作社参与,实施重点产业扶贫项目229个,有效地帮扶贫困户增收脱贫。同时,我们立足资源优势,大力推进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建设,计划在我省武陵山、罗霄山、雪峰山区重点支持建设13条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立完善乡村旅游标准体系,依托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农事景观等资源,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休闲渔业和森林旅游休闲康养。促进地方特色文化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结合特色县域经济工程,在贫困县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湖湘风情文化旅游小镇和少数民族村寨,新增一批文化旅游特色线路和景区、景点,支持民族传统工艺传承发展和产品的生产销售,带动贫困人口增收。
三、关于“加速互联网与县域农村经济相结合”的建议
我们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电商企业”的电商扶贫专业团队,为贫困地区应用电子商务提供包括标准认证、品牌包装、电商培训、仓储物流等服务。加强与知名电商企业合作,依托淘宝、京东、苏宁等大平台和省内知名电商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拓展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加大电商扶贫投入,2016年,我们从省级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6650万元,用于全省农村电子商务推进工程;从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按照每村或每户1万元的标准,支持51个贫困县村级电商扶贫服务站建设和贫困户开设网店;从省级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060万元,用于奖励18个积极参与电商扶贫专项行动且业绩突出的电商企业。截至2016年底,全省1500个贫困村建设了电子商务服务站和500个贫困扶贫网店,会同、溆浦等7个县成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炎陵、靖州、凤凰等13个贫困县成为苏宁云商集团和京东集团的电商扶贫试点县。
四、关于“加大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
我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力以赴推进脱贫攻坚。一是发展特色产业增收脱贫。探索走出了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的“四跟四走”产业扶贫新路子。2016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亿元,实施重点产业项目86个,直接帮扶20万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年度新增扶贫小额贷款93.5亿元,帮扶23万户贫困户发展产业。二是开展劳务输出脱贫。出台了《湖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就业援助、就业培训,通过产业促进、创业带动等方式,帮扶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开展劳务协作脱贫试点,帮助湘西州18.96万贫困劳动力实现了稳定就业,新增转移就业2.2万余人。目前,劳务输出脱贫已在我省全面铺开。三是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脱贫。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确保搬迁群众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安全饮水、出行、用电、通讯等生活需要得到基本满足,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2016年,搬迁16万贫困群众,768个安置项目如期完成。四是着力加强教育脱贫。进一步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生扶贫助学全覆盖。将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由37个片区县扩大到所有51个贫困县,将武陵山片区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政策覆盖到所有贫困县。同时,积极推进 “雨露计划”培训,着力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五是实行保障兜底脱贫。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机制,全面完成了社会保障兜底对象认定工作,全省农村低保指导标准从2016年的2640元/年提高到3026元/年,将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户纳入建档立卡扶贫户,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实现了低保和扶贫标准“两线融合”。六是结合生态补偿脱贫。加大资金项目倾斜力度,对贫困县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等专项政策,推进贫困地区生态建设。在40个国家片区县和重点县安排1.1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地转为生态护林员,带动5万人脱贫。七是开展医疗救助脱贫。完成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调查,数据质量和工作进度位列全国第一。研究出台“将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对参加新农合的贫困人口就医费用报销比例提高 10%”、“将低保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 50%”等特惠政策,将“两癌”贫困母亲救助列入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的配套工程,有效解决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更加注重脱贫质量,更加注重稳定脱贫,全面推动脱贫攻坚再上新台阶,促进农村生产力解放,助推县域农村经济发展。
感谢你们对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