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委员0366号《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精准脱贫奔小康步伐的建议》的回复

  • 索引号:430S00066/2017-9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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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省扶贫办
  • 发文日期: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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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关于对省政协委员0366号《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精准脱贫奔小康步伐的建议》的回复

蒋善生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精准扶贫工作的支持,您和彭爱华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精准脱贫奔小康步伐的建议》已收悉。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少数民族地区自然环境恶劣、资源相对匮乏,经济基础薄弱、民生建设滞后,政策受益不够、自我发展能力欠缺,产业发展薄弱、群众增收困难,基层班子涣散、内生动力不足等五大问题,确实是制约民族地区精准脱贫的障碍。您在建议中针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从七大方面提出了很好的解决问题的思路,我们深受启发。近年来,我办针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采取了许多措施,取得了一些效果,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突出精准识别,着力增强精准脱贫工作的针对性”的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对建档提卡贫困户信息数据系统进行全面复核。”4月16日起至6月15日,以全省督查整改为契机,针对全省对象识别不准问题的进行全面整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全面复核。全省动员20多万名干部按照实事求是、应退尽退、应进尽进的原则,进村入户核实核查。截止6月16日,共清理出拟删除的对象145.25万人(其中“四类人员” 50.65万人),拟纳入的对象90.59万人,动态调整后全省贫困人口净减少54.65万人。确保扶贫对象精准、信息完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精准的数据基础。针对您提出的“优先将民族地区贫困程度最深、贫困人口最集中、贫困面貌最突出的区域纳入项目规划。”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我们一直将其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强力支持。特别是加大了扶贫资金投入。我们充分考虑各地的贫困深度和脱贫任务,把全省97%的扶贫发展资金总量按照贫困类型、贫困人口规模、贫困发生率、年度脱贫任务、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等因素测算安排到县。同时,我们按照“突出重点、保障一般”的原则,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安排上,坚持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和贫困县倾斜,2015年安排到贫困县的资金占总量的90%,2016年切块安排到贫困县的资金占总量的85%。下放了审批权限。按照因素法测算安排到县的资金,实行资金使用、项目审批、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管理、监管责任“六到县”,赋予县级充分的自主权。其中,2017年中央预拨财政扶贫发展资金235086万元,全部按照因素法测算到县,项目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

二、关于“突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重点解决好少数民族地区行路、饮水、用电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彻底解决全省贫困群众精准脱贫的问题,我们在基础设施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水利方面,编制了“十三五”全省水利扶贫专项规划,3年解决了400余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电力方面,7221个贫困村完成电网改造,完成率90.3%。其中2016年投资9.2亿元完成1085个贫困村的农网改造。交通方面,制定了《湖南省“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贫困地区全面融入了全省4小时经济圈,所有贫困村都实现了通达目标,通班车率达到85%。2016年实现贫困地区交通建设固定资产投资183亿元,完成干线公路升级204公里、窄路加宽4020公里。人居环境改善方面,开展农村垃圾5年专项治理和重点镇生活污水3年专项治理,51个贫困县的13个村入选国家宜居村庄、3个乡镇入选国家宜居小镇。通信方面,开展“宽带乡村”、“电信普遍服务”试点,6960个贫困村实现光缆通达或已纳入农村宽带建设试点,推动全国知名电商企业在贫困县建立60个县级服务中心、1700多个村级服务站,贫困县农村电商交易额预计达500亿元以上文化方面,全面启动贫困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去年完成400个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2017年,我们将继续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更好地提高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2017年,为着力解决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问题,省发改委牵头起草了《解决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突出问题三年行动计划》,着力解决村级公路、农村安全饮水、农村电网改造、农村宽带、农村危房改造、环境综合治理、农村广播电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小学改造、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和农村光伏扶贫等10个领域的短板问题。目前,我们正在制定出台贫困村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将贫困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打通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关于“突出优势产业发展,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立足区域特色,发展特色产业,培育经济增长极。”2014年以来,按照“四跟四走”路子推进产业扶贫,省级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亿元,撬动信贷投入110亿元,整合其他资金80多亿元,实施重点产业扶贫项目229个,帮扶162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我们已在全省125个县市区(含管理区)探索推进“无抵押、无担保、基准利率”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小额贷款110亿元,带动30多万户贫困农户通过发展产业增收脱贫,得到国家五部委的肯定、推广。2017年,省级继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亿元推进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今年省市县三级拟建设300个以上重点产业项目,精准帮扶100万以上贫困人口。大力发展旅游扶贫,依托当地特色资源,在30个县各选择一个贫困村开发乡村旅游;推进电商扶贫,抓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电商扶贫特产专区”、苏宁和京东电商扶贫试点等工作,培育电商扶贫产业体系,形成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

四、关于“突出人力资源开发,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抓好雨露计划,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两后生实现雨露计划助学全覆盖。” 2016年,全省精准资助111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生,分步实现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贫困县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高中生全部享受到免学杂费政策,5.3万名贫困家庭“两后生”接受职业技能教育。2017年,我们将突出抓好“雨露计划”培训工作,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不失学辍学,今年省里将“两后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00元,民族地区在享受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贫困学子免教科书费320元/期/人。针对您提出的“做好毕业后就业推荐工作,确保资助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2017年,预计帮助4万名“两后生”参加职业教育,开展实用技能培训7万人次。同时,围绕提升贫困对象创业就业能力,制定出台指导全省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文件,根据贫困家庭子女的实际情况和自身需要,分层次搞好职业技术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并将培训与就业创业紧密结合、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五、关于“突出资源重置整合,着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的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充分发挥国家易地扶贫资金‘粘合剂’的作用,在省级层面加强发改、财政、住建、农业、林业、水利、国土、教育、卫生等涉农专项资金的整合,做好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全省将完成80万贫困人口的易地搬迁任务,去年完成16万人的搬迁任务,768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已如期完成。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调整政策、提高标准,3年帮助17万贫困户圆了“安居梦”。2017年,我们计划完成33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和10万户贫困农户危房改造任务。同时,我们将特别注重贫困对象搬迁后续帮扶,紧密结合产业扶贫、扶贫小额信贷、教育扶贫、劳务协作等工作,坚持以岗定建、以产定建,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六、关于“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力度”的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完善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的制度体系,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力度。”我省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除了认真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少数民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干部配备的相关规定外,还结合湖南实际出台了《湖南省2016-2020年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规划》,专门明确了少数民族干部配备要求,规定自治州、州属各县市、自治县和享受自治地方社会经济待遇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应保持50%以上;辖有自治地方的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市级领导班子中,应配备适当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口超过人口半数的县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达到50%;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县和辖有民族乡的县市区领导班子,均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省、市、州直机关各部门应注意选配少数民族干部,努力使人数比例与少数民族占全省人口比例相适应;到2020年各级民委委员单位,符合条件的,都应争取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同时,我们将《工作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对市州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少数民族干部配备政策落地。在2015年后备干部工作中,重视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在全省新一批厅级后备干部名单中,共有少数民族干部128名,达到了既定的目标要求。同时,在公务员招考方面,根据 《公务员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在职位条件设置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的政策,在民族乡镇招录公务中,适当放宽学历、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降低笔试最低开考比例,适当设置户籍要求,选拔本地少数民族干部到民族乡镇机关工作。在选调生选拔发面,明确由各市州结合实际,提出考录计划和报考条件,鼓励更多优秀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回家建功立业。

七、关于“凝聚全社会力量,努力形成少数民族地区精准脱贫的工作合力。”

针对您提出的“打破传统‘单打一’的方式,实施综合性一体化扶贫,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行业主帮、社会主动、群众主体的治贫方式。”脱贫攻坚是一项庞大系统的工程,需要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2016年,我们在整合社会扶贫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政协“三个一”行动、军队扶贫、“三社”力量扶贫和“三个万工程”等社会扶贫品牌正在形成。全国扶贫日期间,开展脱贫攻坚示范村与最美扶贫人物评选、精准扶贫科技助力行动、青年志愿者服务项目大赛等活动。2017年,我们将在搭建工作平台、抓好扶贫协作、动员社会力量、激发内生动力四方面发力:一是以“中国社会扶贫网”在我省试点上线为契机,将贫困对象的帮扶需求和社会各界的帮扶意愿挂到互联网上,搭建好捐赠者和受捐者有效对接的工作平台;二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协作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帮扶双方重点围绕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社会参与等方面深化协作;三是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积极协调东部企业跨区域帮扶我省贫困村,组织实施社会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系列行动计划和脱贫攻坚志愿者服务行动计划,引导激励社会各界踊跃投身扶贫事业;四是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总结推广脱贫致富成功经验,宣传脱贫致富典型,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以勤劳致富为荣、以坐吃山空为耻的价值观,勤劳致富、实干增收。改变送钱送物等落后扶贫方式,加强贫困群众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贫困群众摆脱思想贫困、精神贫困,切实提高增收致富的能力。充分调动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积极性,提高贫困群众在脱贫攻坚项目实施的参与度,充分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