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111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66/2017-95231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省扶贫办
  • 发文日期: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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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111号提案的答复

共青团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民族贫困地区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以湘西为代表的民族贫困地区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力度明显加大,建设进度明显加快,贫困地区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对于加强青少年素质教育、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挥了积极作用

教育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途径,我办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大力推动教育扶贫工作2016年,联合省发改委编制的《湖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把教育扶贫作为重点内容,提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到2019年底,贫困地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20条底线要求”,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要求;以集中连片特区地区县、民族地区县等为重点,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未达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校舍、场所标准化;在集中连片特区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地区县新建、扩建一批办学条件达标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加强教学用房、图书馆、体育场等建设,增加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同时,我们加大了民族贫困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2016年安排24.24亿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24个少数民族县,较2015年增长33.88%。在教育扶贫方面,我们加大了以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为核心的“雨露计划”工程实施力度,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已注册学籍的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教育“免”、“补”政策基础上,按照“应补尽补”原则,叠加给予每生每年扶贫助学补助2000元。中职教育连续补助二年,高职教育连续补助三年,五年制高职教育连续补助四年。对因贫困面临失学、辍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义务教育、普高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学生,给予3000//人资助,资金从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解决。

下一步,我们会加强对民族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指导,进一步强化教育扶贫工作,阻断贫困代际相传。感谢你们对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