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273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66/2017-95236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省扶贫办
  • 发文日期:2017-08-01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273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推进脱贫摘帽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商省教育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县域贫困治理的体系,提高贫困治理能力”的建议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我们加强了顶层设计一是构建政策体系。根据中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建立了“1+10+17”为主的脱贫攻坚政策支撑体系。“1”为总纲,即《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10”为保障机制,包括扶贫立法、扶贫考核、督查巡查、扶贫约束、退出机制、资金整合、人才支持、队伍建设、驻村帮扶、司法保障等;“17”为行业部门支持政策,包括安全饮水、农村道路、农网改造、信息网络、文化建设、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兜底保障、医疗保障、电商扶贫、旅游扶贫、万企帮万村、科技扶贫、金融扶贫、生态保护等。各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也出台了“1+N”的政策举措,从制度和政策层面确保脱贫攻坚的有序推进二是制定省级领导联县帮扶方案。2015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级领导2015-2017扶贫联县指导帮扶方案》的通知,实行省级领导扶贫联县指导帮扶制度,由一名省级领导联系一个贫困县,指导该县驻村帮扶工作,推动全县扶贫开发。今年519日,省委常委会议原则通过了《省级领导同志联系指导贫困县脱贫攻坚主要职责》,明确省级领导联县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推进重大政策落地、指导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贫困地区全面协调发展、防范与处置重大涉贫事件等六大职责,高位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是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加大选派科技特派员、科技副县市区长、科技副乡镇长到贫困地区工作力度,将武陵山片区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政策覆盖到所有贫困县。完善企业科技特派专家和“三区”科技人才选派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创办、领办、协办企业,广泛开展科技人员一对一到户帮扶指导。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人才、科技、智力、信息、产业等方面的优势,每年单列30项扶贫攻坚专项课题,支持高等学校围绕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脱贫致富等重大课题开展科学研究。支持高等学校与贫困地区骨干企业深化合作,建设一批服务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省级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依托省农科院、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等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抓好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业合作社骨干的培训,指导贫困地区建设一批“星创天地”,引进和孵化一批科技型企业,建设一批紧密对接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的创新平台。四是完善对口帮扶机制。健全长沙市、湘潭市、岳阳市、衡阳市、株洲市、常德市、郴州市等7市对口帮扶湘西自治州7县的精准对接机制。组织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醴陵市4个全国经济百强县分别与沅陵县、邵阳县、新化县、炎陵县等4个贫困县开展“携手奔小康”。积极支持省内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学校、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推进专业技术人员双向交流。五是推进企业扶贫行动。动员国有和民营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参与扶贫开发。大力开展“万企联村”、村企共建、“万企帮万村”等企业精准扶贫行动,深入推进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县、贫困少数民族县,帮助加快实施一批村内道路、小型农田水利等设施建设。在贫困地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企业到贫困地区参与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开展扶贫慈善信托。完善对龙头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支持政策,对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调动企业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的积极性。六是创新产业扶持方式。我们坚持“资金跟着扶贫对象走、扶贫对象跟着能人走、能人和扶贫对象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的“四跟四走”产业精准扶贫思路,改过去的给钱给物、打卡到户为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的模式,科学确定特色产业,发挥规模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帮助贫困地区培育一批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

二、关于“适当扩大兜底范围和增收渠道,降低脆弱性和返贫率”的建议

20168月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明确可纳入兜底保障对象标准,在全省进行兜底脱贫对象精准认定工作。通过认定,全省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需农村低保制度进行政策性兜底保障的贫困人口有39.21万人。为尽快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今年,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省委第19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两线合一”方案,我办联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716号),确定全省农村低保指导标准从2016年的2640/年提高到3026/年,将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户纳入建档立卡扶贫户,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两线合一”、无缝对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工作方案》,全省将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

在抓好“两线合一”工作的同时,我们积极扩大贫困户增收渠道,围绕“稳定就业、扩大就业、提升就业”这一主线,出台了《湖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就业援助、就业培训,通过产业促进、创业带动等方式,帮扶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开展劳务协作脱贫试点,帮助湘西州18.96万贫困劳动力实现了稳定就业,新增转移就业2.2万余人目前,劳务输出脱贫已在我省全面铺开。省级财政大幅增加专项扶贫资金,2016年安排资金25.2亿元,较上年增长207.6%,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积极引导贫困户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通过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分享经营收益。

三、关于“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强化产业扶贫的减贫效益”的建议

2014年以来,我办一直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积极探索创新产业扶贫思路。探索出了四跟四走精准扶贫路子,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则旅的原则,采取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等三种方式,切实瞄准贫困对象、精心筛选项目、选准带动能人、落实维权、风险防范机制,将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与贫困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贫困农户稳定增收。二是积极支持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在财政资金支持上,我办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引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意见》(湘扶办联〔201514号)文件,对采取委托、股份帮扶的牵头企业,依据其与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程度和贫困人口收益情况,最高可以按项目支持贫困人口财政扶贫资金总量的25%予以支持。在金融政策支持上,我们建立了由扶贫办、信用社、龙头企业和贫困农户签订“四方协议”的“分贷统还”模式,即:以贫困户名义进行小额贷款,由财政贴息,贷款后委托或入股企业经营,企业实行反担保,到时本金由企业偿还,企业与贫困农户约定一个保底收益额度和年限。同时,省农业委与省财政厅等单位印发了《湖南省贫困县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在51个贫困县开展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明确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申请产业扶贫项目贷款原则上按每帮扶1户贫困户5-10万元的额度申请,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对申请贷款保证保险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贷款利率和保险费用最高给予80%的补贴。在龙头企业培育上,省农业委出台了相关文件政策,在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的过程中,降低贫困地区企业的相关要求,2016年全省51个贫困县区,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1家,全省贫困地区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202家,其中国家级的5家。同时,在实施“百企”工程和农业产品加工引导项目中,加大了贫困地区企业扶持力度,2016年共投入财政资金3071万元。三是积极推动非农扶贫产业发展。积极探索旅游、电商、光伏等领域的产业扶贫。从2015年起,共实施了乡村旅游扶贫示范项目67个,带动了一批贫困人口发展旅乡村游增收脱贫。将电商扶贫作为我省重大专项扶贫行动,截至2016年底,全省1500个贫困村建设了电子商务服务站和500个贫困扶贫网店,会同、溆浦等7个县成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炎陵、靖州、凤凰等13个贫困县成为苏宁云商集团和京东集团的电商扶贫试点县。大力推进光伏扶贫,在全省60个县的556个贫困村开展光伏发电试点,对郴州市498个贫困村实施“整市推进”,今年扩大到2000个贫困村四是加强贫困地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我们与省发改委编制了《湖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提出“支持在武陵山、罗霄山等贫困地区省际边界城镇建设一批商贸物流中心,形成辐射面宽、带动力强的区域物流节点。支持贫困地区建设一批区域性仓储配送基地。扶持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预冷、销地冷藏和保鲜运输、保鲜加工等设施,努力实现农产品冷链物流全覆盖。支持贫困地区物流通道、园区、口岸、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区域物流节点综合服务功能。”同时,我们与财政部门从2016年开始,在全省贫困县实现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对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要求贫困县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和各部门专项规划,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提出包括主要目标和具体建设任务在内的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四、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和关爱引导,增强自强观念和满意度”的建议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扶贫办、省委宣传部等部门通过宣传发动、典型触动、激励带动等方式,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奔小康的内生动力。在宣传发动方面,积极邀请中央主流来湘采访报道,2016年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农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宣传湖南扶贫办稿件达1022篇,省内各主流媒体开设脱贫攻坚专版专栏,2016年登播扶贫宣传4829篇,营造了宣传湖南扶贫的浓厚氛围。在典型触动方面,开展扶贫先扶志”“扶贫先扶智的宣传教育,推出脱贫致富榜样,推介脱贫攻坚经验,讲好脱贫致富故事,2016年组织全省先富带后富十大典型集中宣传,最美扶贫人评选表彰,2017年开展 扶贫楷模王新法先进事迹学习宣传活动和事迹宣讲会,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在激励带动方面,指导各地采取精神激励和适当物质奖励结合的方式,大力弘扬自力更生的创业精神,积极营造勤劳致富光荣、自主脱贫可贵的社会舆论,从而激发贫困群众的主体意识和内生动力,通过自己的勤劳双手摘掉贫困帽子,早日走上小康之路。

我们在稳定和强化以上工作举措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地方党委政府在激发干部群众内生动力上的主体作用。今年416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了《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湘扶发〔20171号),将加强教育引导,切实解决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要内容,强调要加强身边先进典型人物宣传,传导正能量,激发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同时,我们将支持地方党委政府将虚工做实,在贫困村设立精神文明建设奖励基金,开展脱贫致富先进典型、先富帮后富先进典型、文明村组、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在帮扶单位和贫困村之间、帮扶责任人和贫困户之间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广泛建立贫困村志愿者服务组织、村民互助组织,激发内力,形成合力,让贫困群众不仅实现物质脱贫,更实现精神脱贫。特别是以村支两委换届为契机,建设一支凝聚力、带动力、战斗力强的两委班子,为贫困村、贫困户内生脱贫、内源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五、关于“加大教育帮扶力度,提高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的建议

(一)加大贫困地区教育投入。整合各种教育资源,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省级基础教育工程建设项目逐步对贫困地区实行“零分担、零配套”,省级教育资金分配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2016年,全省安排市县中央和省级教育转移支付(含专项)资金167.12亿元,其中安排到51贫困县91.76亿元,占全省的54%,较51个贫困县学生人数占全省学生人数的比例高约20个百分点。此外,在编制十三五基础公共教育服务保障工程时,对贫困地区特别是贫困村优先支持。

(二)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一是强化制度保障。2016年,我办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雨露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农村贫困人口职业教育实施工作目标任务、扶持对象和方式,提高了补助标准,简化了工作程序,将职业教育培训纳入十三五精准扶贫规划和市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考核指标。二是加强基础建设2014年启动农村中职攻坚计划,2015年启动了卓越中职学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截至目前已立项建设28所卓越中职学校、39个专业群和36个实训基地。2016年向中央争取改善中职办学条件的专项资金3.72亿元,主要向贫困地区的农村中职倾斜。三是引导企业参与。鼓励大企业以产业为链条,通过企业+培训项目+贫困学员的形式参与职业培训,与三一重工、中联重科、TCL集团等大型企业公司合作开设扶贫特色班,实开展订单培训。

(三)强化贫困户子女入学帮扶力度。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出台《湖南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639号),建立城乡一体的中小学宿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提高到1000初中每生每年提高到1250元,全省每年70万寄宿生益。2016通过实施“雨露计划”补助职业教育贫困学生50950人次,落实补助资金5095万元。印发《湖南省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实施方案》(财教〔201666号),认真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并免除了民族地区部分特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住宿费,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达到在校生的20%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期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800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年(分1-3档),助学贷款最高8000//年;一次性资助残疾人大学生专科4000/人,本科5000/人,硕士及以上6000/人;一次性资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3000/人。                                                                   

感谢您对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